熱門關鍵詞: 廢氣治理廠家 生物除臭設備 廢氣處理解決方案 VOCS廢氣處理設備
現今對廢氣處理后的《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進行了征求修改,與此同時也對需要經廢氣處理的《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名錄》進行了征求修改。藍雨禾廢氣處理的小編們就帶領大家來了解一下:
1.這個需經廢氣處理的《有毒有害氣污染物名錄(第一批)(征求意見稿)》的截止時間是多久?
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要求,我部組織編制了需經廢氣處理的《有毒有害氣污染物名錄(第一批)(征求意見稿)》。現印送給你們,請研究提出意見并于2018年12月28日前反饋我部。逾期未反饋的,將按無意見處理。征求意見稿及其編制說明可登錄我部網站(http://www.mee.gov.cn/)“意見征集”欄目檢索查閱。
聯系人:大氣環境司楊倩
電話:(010)66556879
傳真:(010)66556862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南小街115號
郵編:100035
附件:1.征求意見單位名單
2.需經廢氣處理的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名錄(第一批)(征求意見稿)
3.需經廢氣處理的《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名錄(第一批)(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 征求廢氣處理的意見單位名單
3.需經廢氣處理的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名錄(征求意見稿)
4.需經廢氣處理的《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名錄(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
1)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八條規定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依據大氣污染物對公眾健康和生態環境的危害和影響程度,公布需經廢氣處理的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名錄實行風險管理。
2篩選思路
化學品是人類有意生產的和自然界本身存在但經人類加工并利用的化學物質而化學污染物是最終要進入環境的化學物質。需經廢氣處理的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等名錄,實質上都是基于風險評估方法考慮化學物質的固有危害以及最終的暴露情況篩選出存在或者可能存在較高環境與健康風險的化學物質,基于以上思路才篩選出需經廢氣處理的可管控的化學污染
3)篩選過程
一是建立初篩名單將《優控名錄》中的22種化學物質作為初篩名單。二是編制《大氣名錄》在此基礎之上篩選出同時可管控的廢氣處理有毒有害化學污染物
4)情況分析
1.涉及需經廢氣處理污染物的種類
《大氣名錄》中的11種污染物,包括6種VOCs廢氣以及5種重金屬和類金屬及其化合物。
2.涉及需廢氣處理的排放行業
4個門類包括采礦業和制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3.對廢氣處理的管理要求
依據風險評估結果、改善環境質量需求以及實際環境管理能力,適時更新名錄并按要求對需廢氣處理的企事業單位既要對污染物實行源頭風險管理又要落實對排污許可和開展對廢氣處理后的監測等污染源環境管理制度。
以上就是關于需經廢氣處理的《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名錄(第一批)(征求意見稿)》如果想關注更多的有關環保或者廢氣處理的設備以及廢氣處理的工藝技術那就一定要關注藍雨禾的微信公眾號留下你說的,小編們會請專業人士為你一一解答的,留言不能滿足你的好奇心,那就打電話吧:400-9999-231,專業的技術人員會帶您實地考察我們的工廠的。